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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全力维护金融秩序,经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请各乡镇按时、按质完成如下工作: 1、各乡镇在本单位政务大厅电子屏幕和辖内其它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 2、在辖区内人口密集地段悬挂横幅8-10条,动员辖内各村(社区)悬挂横幅2-4条; 3、安排专人向村(社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小册子,重点发放对象为拆迁户、老年人,宣传资料请于4月22日前来县金融证券办领取(财政局703)。 4、电子显示屏宣传及横幅宣传,实行痕迹化管理,请拍照于6月1日前报县金融证券办。 联系人:王彬晖 电话:88980653 QQ:330252875
宁乡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20日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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